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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流程

注 1、仪器收发员和客户共同对送检计量器具是否完好进行确认。

注 2、客户将单位全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及送检仪器资料详细填入《镇江市计量测试所检定/校准委托书》(以下简称《委托书》)。客户如对送检计量器具的准确度和测量范围有特殊要求及检定不合格时是否需要修理,请在《委托书》上注明。客户请仔细核对《委托书》的填写内容与送检仪器的实际情况一致性,在《委托书》上签名认可。仪器收发员将《委托书》第四联交给客户作为送检计量仪器完成检测后提取凭证,请客户妥善保管。

注 3、客户送检计量器具完成检测后,仪器收发员采用电话、信函等联系方式通知客户前来提取。

注 4、客户凭《委托书》第四联提货凭证到仪器收发室办理提货手续。(客户如将《委托书》第四联提货凭证遗失,应出示单位有效取件证明,并出示取件人身份证。)仪器收发员将《镇江市收费(基金)缴款通知书》交给客户,客户到市财政局定点银行缴款点交款,客户到凭交款发票到仪器收发室提取送检计量器具和证书,并仔细核对,如有疑问,请立即与仪器收发员或业务开发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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