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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检需知

1、客户送检计量仪器请到本所仪器收发室窗口办理送检登记手续。

2、仪器收发员和客户双方共同对送检计量仪器性能及外观是否保持完好进行确定。

3、仪器收发员将客户的单位全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及送检计量仪器资料详细完整填入《镇江市计量测试所检定/校准委托书》(以下简称《检定/校准委托书》)。仪器收发员应询问顾客对送检计量仪器的准确度和测量范围有否特殊要求及检定不合格时是否需要修理,并在《检定/校准委托书》上注明。

4、客户请仔细核对《检定/校准委托书》的填写内容与送检计量仪器的实际情况一致性,确认无误后,在《检定/校准委托书》上签名认可。仪器收发员将《检定/校准委托书》第四联交给顾客作为送检计量仪器完成检测后提取凭证,请客户妥善保管。

5、客户送检计量器具完成检测后,仪器收发员立即采用电话、信函等联系方式通知客户前来提取。

6、客户凭《检定/校准委托书》第四联提货凭证到仪器收发室办理提货手续,(客户如将《检定/校准委托书》第四联提货凭证遗失,客户应出示单位有效取件证明,并出示取件人身份证,方可办理取件手续。)仪器收发员将完工结算单交给客户,客户然后到市局定点银行缴款点交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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